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药监局工作安排,拟于2025年9月举办“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宣传周”活动时间为9月1日—7日。各地应结合实际,在此期间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本地“宣传周”活动。
二、活动主题
2025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药品安全 监管为民”。
三、宣传重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再出发的一年。今年的“宣传周”将重点围绕国家药监局成立以来,尤其是“十四五”期间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集中展现药品监管部门全力保障高水平安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药品监管改革,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政策要求的工作举措,增强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信任与支持。深入开展“两品一械”科普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两品一械”安全相关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科学素养,营造全社会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参照《2025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见附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策划“宣传周”相关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等积极参与活动。
(二)增强活动实效。各地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遵循传播规律,围绕公众关切,使用统一的“宣传周”主视觉,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动员公众积极参与。
(三)严肃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总结经验做法。各地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成效、经验,及时汇总活动开展情况,于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总结报告。
中国药学会
联系人:张 蕾,彭亚楠
电 话:13581656434,13911206742
邮 箱:kpb@cpa.org.cn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联系人:周雅琦
电 话:010-88330747
附件
2025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
重点活动安排
一、2025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拟于9月1日,在北京举行2025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邀请相关部委、基层监管人员、媒体记者参会。聚焦“十四五”期间药品监管工作成效,介绍进一步深化药品监管改革重点举措,持续提升公众“两品一械”领域科学素养,营造全社会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二、开展系列主题宣贯活动
围绕药品监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等内容,集中开展主题报道、政策宣贯、经验交流、公益广告、公益培训等宣贯活动。
三、公众开放日活动
围绕“两品一械”领域检验检测、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等内容,邀请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医药界代表等各界人士走进中检院、药审中心等专业机构,通过实验室参观、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开放日活动,展示药品监管重点工作举措和成果。
四、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
围绕化妆品过度包装治理、“两品一械”安全知识等内容,通过科普讲座、动画讲解、实物展示等方式,深入社区、企业、校园,开展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两品一械”科普知识讲座、“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等活动,推动药品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五、“两品一械”互动体验活动
开展“两品一械”互动体验活动,通过公益咨询、科普展示、互动游戏、现场体验等形式开展公众互动,引导公众提升“两品一械”安全意识。
六、“两品一械”网络知识竞赛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面向全国公众开展“两品一械”领域网络知识竞赛,通过互动竞答的方式,动员公众积极参与,传播“两品一械”科普知识。
七、科普作品发布及访谈活动
围绕“两品一械”安全使用、政策解读等内容制作图文、视频等科普作品,在网站、新媒体矩阵等网络平台发布,结合新媒体平台科普直播等形式,创新药品安全科普形式,丰富科普宣传内容。
八、各地开展“宣传周”系列活动
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学会在“宣传周”期间,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主题宣贯、公众开放日、公益讲座等科普宣传活动,重点展现药品监管工作举措及成效。统一设计2025年“宣传周”活动形象、宣传片等,供各地开展活动使用。